6月初,中国警方从西班牙大规模押解回电信诈骗嫌疑人。公安部分3次组织包机共押回犯罪嫌疑人225名,其中218人是台湾地区人。
就是他们,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疯狂实施诈骗,制造了引起社会关注的“清华教授被骗1800万”“甘肃老师被骗自杀案”“广东惠州3400万案件”等重大诈骗案件。
从2016年上半年锁定诈骗团伙的作案地点,到2016年底西班牙警方抓获嫌疑人,再到今年6月嫌疑人被大批押解回国,为何案件经历了这么长时间,中国警方遇到了什么样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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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团伙每月“业绩”千万
电信诈骗一开始是“隔岸诈骗”,随着两岸警方合作加强,犯罪嫌疑人纷纷转移到东南亚作案。
但后来中国警方和东南亚联合打击不断成熟,犯罪嫌疑人再次转移到生活成本较小的中南欧地区,其中以华人较多、生活成本较低的西班牙为最。中国警方锁定的33个窝点近1000犯罪嫌疑人全部都在西班牙。
成本低、“收益”高,警方曾估算过,每40人的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每月的基本业绩在1000万人民币左右。
采访中,张军在“基本”两个字上,加了很重的重音。
西班牙警方包围了一处电信诈骗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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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过去女翻译嫁人了
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西两国警务部门必须保持大量的沟通。
中国公安部工作组被禁止和西班牙检察官、法官接触,他们的方案建议必须通过西班牙警方向司法部门传达。一个简单的问题要“先把翻译说明白”,再一层层传给西班牙警方、检方和法官。如果方案被否决了,再一层层传话回来,然后又要重头来过。
和西班牙警察的沟通量有多大?
张军举了个例子:“我们带过去一个中国女翻译,时间长了这俩人结婚了……”
2016年两国警方一次现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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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民警失声痛哭
西班牙警方抓捕嫌疑人的行动需要批搜查令。
在西班牙的刑事司法程序中,获得法院搜查令、协助中国警方抓捕嫌疑人必须要有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而发布“红通”必须要知道嫌疑人的确切身份。但实际的情况是,电信诈骗的犯罪性质决定,如果不抓捕到嫌疑人根本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
经过沟通,最后的方案是发放“低一个层级”的通报。人一抓到马上把人员信息发回北京,一一录入国际刑警组织系统。但是由于国际刑警组织的系统问题,导致很多通报西班牙方面没有收到。
“眼瞅着犯罪嫌疑人在眼皮子底下,没办法,必须得放掉,”张军说,“我们广东湛江男民警失声痛哭啊……”
一处抓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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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穷尽西班牙救济手段
几经波折,嫌疑人进入西班牙法院的引渡程序。而这只是漫长司法程序的开始。
嫌疑人“把西班牙能用的权利全部都用尽了、用完了。”一审后上诉二审,二审后往宪法法院上诉,之后再向欧洲人权法院上诉,最后还不行,还要再向西班牙当局申请政治避难。
这也是为什么用了2年多时间才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的原因。
张军提到,每一个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基本都说两句话:“我拿的是台湾护照,我不是中国人”。但没有用,西班牙的法官这次态度很坚决,对台湾人这套做法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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