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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荆州巨型关公像搬迁:若搬移需1.5亿,是“用浪费制止浪费”?
发布时间:2021-1-16

▲ 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2020年9月16日摄)肖艺九摄/本刊

◆ 拆除巨型关公像,意味着上亿元投资打了水漂;若是搬移则需追加1.55亿元资金,巨型关公像搬迁是否“用浪费制止浪费”?

◆ 关公像为何能绕过审批?

◆ 法规规划为何绑不住形象工程?

◆ “丑得千奇百怪,丑得实至名归”的“文化地标”们,何时能够绝迹?

文丨《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陈燕 熊琦

如果原定计划不变,1月20日之后,被住建部通报“破坏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的湖北荆州巨型关公像或将启动搬移工程。

搬迁在即,相关整改方案的论证过程、审批程序的复盘反思、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等信息,仍未见披露。

荆州巨型关公像并非个案。近年,不少地方的文旅项目频遭“贪大”“丑陋”等诟病,巨额投资落得一地鸡毛屡见不鲜。

以荆州关公像为镜,回溯其整改、审批、开发等诸多细节,文旅项目低质量发展的共性难题昭然若揭。

一问:整改方案是最优解吗

身为违建,巨型关公像的整改势在必行。

若拆除止损,意味着建造关公像花费的1.729亿元打了水漂。

荆州选择了搬迁。但搬迁整改方案仍有大量信息未充分披露,舆论争议较大,一些网友对搬迁方案并不买账。

焦点之一,收益。2020年12月29日,据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消息,巨型关公像将从荆州区关公义园挪动8公里搬往荆州区点将台,包括拆除、安装、新址广场在内的总投资共1.55亿元,加上关公像的建造费1.729亿元,费用超过3亿元。此外,搬迁后每年管护费用金额不菲。

而巨型关公像此前获利能力有限。据了解,以关公像为核心景观的关公义园,其开门营业4年多,经营总收入不到1300万元。网友担心巨型关公像搬迁,只是徒增一笔巨额“搬家费”,效益仍然不佳。

焦点之二,整改方案论证是否合法合规。本刊记者曾多方了解关公像搬迁方案的论证过程和有关细节,均遭婉拒。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11月17日,荆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荆州市已组织邀请规划、建筑、雕塑、文保等方面权威专家,对关公雕像搬移选址方案进行咨询论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历史文脉、自然环境、旅游发展规划等,依法依规、科学制定搬移方案。但权威专家名单、是否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结合了哪些规划条目、是否广泛征求荆州市民意见等,却并未披露。

二问:关公像为何能绕过审批

整改方案语焉不详的背后,是巨型关公像的审批瑕疵。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关公义园项目承建方荆旅集团于2014年获得“关公圣像基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后,建设方开始施工,并在基座上加建巨型关公像。恰恰是这个基座上加建的巨型关公像并未履行报批手续。

更让舆论不满的是,在“关公圣像基座”审批时,相关部门理应知道基座上会有关公雕像,但在长达两年的建设期中,当地相关部门未加干涉

对此,湖北省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秦军曾表示:“我们当初的认识和理解有偏差,对大型雕塑相关的报批程序认识不足。”

报批时或可说“认识不足”,但在认定违建且整改方案出台后,仍迟迟不见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三问:软规划为何难成硬约束

瑕疵满满的审批却一路绿灯,反映出法规、规划难以约束住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住建部2020年9月曾通报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职责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指导荆州市做好巨型关公雕像项目整改;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干预、纠正,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作为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荆州滥建文化地标耐人寻味。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这反映出部分地方存在软规划现象,即完善的法规、规划难以形成硬约束,导致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说,地方党委、政府要克服“发展要上、法律要让”的惯性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恪守决策程序正义,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阳光度。

具体而言,地方首先要完善文旅项目的审批流程,堵住审批漏洞,加强事前监管、事中监督、事后监管。

其次,提升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合规性,注重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咨询论证,广泛征集市民建议等。

此外,要提高文旅项目门槛,对参与建设方的资质加强监督和审批。

四问:文旅项目怎么避开“丑怪虚”

从广西柳州欲建国内最高柳宗元铜像,到贵州独山投资达2.56亿元的“天下第一水司楼”,再到“2020年第十一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种种“贪大”“丑陋”的文旅项目背后,折射出部分文旅项目的低质量发展现象。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院长、研究员谢辉认为,“贪大”“丑陋”的文旅项目一方面表明文旅项目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不高,决策者调研不足,甚至是“拍脑袋”做决策;另一方面,则是建筑创作成果征集和方案遴选中,未能充分发挥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和公众参与的制度安排,难以及时剔除不符合城市定位及规范要求的作品。

记者调查发现,不同于其他产业,文旅产业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主观认知性,不确定性较大。比如,对一些知名度并不高的地方,往往只有本地人才能产生文化认同感,才愿意为文旅项目买单,难免限制文旅项目的经济价值。

反过来,文旅项目的较大不确定性,也易使其在开发前难以形成可量化的可行性分析,导致“拍脑袋”决策。

这种“拍脑袋”决策表现有二:一种是不重视经济效益,另一种是片面重视经济效益。

以不重视经济效益而言,文旅项目因披着文化的外衣,往往具有不同程度的公益性,导致一些地方不太重视项目开发的经济指标,一旦开发失败,就用公益性为由加以掩盖。

片面重视经济效益的问题也很突出。其忽视文旅项目的文化内核,不注重文化价值的挖掘与开发,只能简单凭“最大”“首个”等因素作为卖点。

多位专家表示,一些地方谋求高质量发展的要素禀赋有限,发展新兴产业、延伸做强产业链的资源供给、人才供给、市场空间、配套能力不足,但当地又对加快发展充满渴求,情急之下,容易把文旅项目当做拉动发展、吸引眼球的“良药”。

事实上,文旅项目的高质量发展没那么简单,其对文化内涵、审美要求、市场规律、群众需求等的要求不低。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黄璜看来,我国不少地方都有丰富的文物、遗产和古迹等资源,但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是一项创意性工作,需要花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不能把文物、遗产和古籍等文化资源直接推向旅游市场,而应基于人民群众的需求特征和旅游规律,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文化资源变为文创产品,才能够真正地被市场所接受。”

黄璜解释,这里所说的文创产品,不仅包括文创商品,传统文化中包含的餐饮、住宿、交通、体育、医疗、娱乐、研学、手工艺等,都可设计成文创产品。

“不少地方没把精力花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上,而是简单认为投巨资新建地标建筑就是重视文化旅游,实际上没有把握文化旅游发展的本质。”黄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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